在工业园内购地建厂的生产性企业,从投产年度起,企业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税收政策,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 1 - 2 年全额、第 3 - 5 年按 50% 比例由受益财政以先征后奖的形式奖励给企业(外资企业享受国家现行有关关政策)。经营期不满 10 年的,企业应退还各项奖励款。
第一步:到工商部门窗口进行冠名申请 第二步:到技术监督部门窗口申请代码 第三步:到外经贸部门办理批准书 第四步:到工商部门窗口办理营业执照 第五步: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管登记、海关备案,进行验资建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