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
在工业园内购地建厂的生产性企业,从投产年度起,企业所得税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税收政策,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1-2年全额、第3-5年按50%比例由受益财政以先征后奖的形式奖励给企业(外资企业享受国家现行有关关政策)。经营期不满10年的,企业应退还各项奖励款。
在工业园内购地建厂的生产性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增值税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税收政策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第1-3年按50%、第4-5年比上年净增部分由受益财政以先征后奖的形式奖励给企业的形式奖励给企业。经营期不满10年的,企业应退还各项奖励款。
规费
进入工业园购地建厂的生产性企业,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各种行政规费予以免收。
水电
入园企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按现行的同网同价。
其他
对特大型投资、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出口创汇项目及世界500强、国内200家企业的引进,实行一事一议,享受更为优惠的政策。投资者除可享受国家、省、市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政策跟着项目走”和“一事一议”的特殊政策。
服务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一条龙服务,并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项目登记制、限时办理制,同时设立经济发展环境“110”;实行“十不准”的保护制度;实行投资者评议制度,让投资者来评价职能部门的功过是非,请投资者决定对职能部门的奖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