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之窗 > 专题报道 > 创建文明城市 > 正文


关于调整湾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区创建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2 17:36:10
【字体: 关闭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湾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湾办字〔2007〕50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群众团体,驻区各有关单位:
  鉴于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单位人员的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莫继明 区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梅茂发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主 任:万贤赛 区委副书记
        杨晓辉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谢瑞芳 区人大副主任
        胡燕琴 区政府副区长
        刘文皓 区政协副主席、科技主席
  委   员:李家忠 区人武部政工科长
        龚年生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发根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台办主任
        罗嗣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劳和社保局局长、区编办主任
        高招彪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兼区人大选任联工委主任
        高文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展炤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610办主任  
        刘明华 区农办主任
        杨楼勇 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正科级组织员
        张学佳 区人大教科文卫办主任
        申海鹏 区政协提案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
        邹元璋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雪峰 团区委书记
        张 华 区妇联主席
        王茶生 区科技局局长
        吴青山 区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杨大洪 区发改委主任
        吴长龙 区民政局局长
        李泉根 区司法局局长
        陈长春 区城建局局长
        章小平 区环保局局长
        邓万清 区交通局局长
        郭燕群 区计生委主任
        邓凤保 区供销社主任
        胡光华 区教文体局局长
        刘胜华 区卫生局局长
        卢永新 区旅游局局长
        汤长才 区财政局副局长
        魏里翔 区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张金平 区公安分局政委
        李建田 区工商局局长
        陈永华 区国税局局长
        李子美 区地税局局长
        中共湾里区委办公室
         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

【字体: 关闭


  • 上一篇文章:南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提纲
  • 下一篇文章:关于成立湾里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指挥部及各专业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