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公文呈(传)阅事项,提出贯彻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区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七)负责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市、区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和掌握报送全区突发事件和特重大事故的情况;协助处理有关方面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负责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管理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承办区政府规章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办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十二)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规章、文件和答复意见。
(十三)承办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区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和区政府规章解释的具体工作;组织清理区政府规章,编辑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的正式版本。
(十四)拟订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组织或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区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受区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承办由区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全区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指导政府法制宣传和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与交流;提供政府法制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培训工作。
(十六)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跟踪调查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企业资本经营及上市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参与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集团的论证、审核工作;调查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礼品登记、上报、上缴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国家、外省、市在湾里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领导和区党政代表团出访、考察的外联服务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党组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和区政府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审议后需要区委审定的事宜的收集报送工作;负责办理文电登记收发、校核、印刷、传递、呈传阅和机要文件交换工作;负责印鉴、介绍信、工作证管理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密、保管和利用工作。
负责起草区政府综合性文稿和区政府领导的文稿;对口为区政府领导工作服务;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协调安排。
收集、汇总、编发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和信息上报及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重点专题、综合调查,写好调查报告,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政府决定及会议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做好综合、整理和反馈工作;做好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记录,会议讨论情况的收集、整理及会议材料的收发工作;做好领导对文件批示的督查和公文的去向跟踪工作;编写《区政府大事记》;整理、编集全区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行政科
负责会议会务安排;负责办公室行政经费和财务管理及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干部、职工的生活福利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干部职工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政府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生活、水电、通讯和管理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办公室考勤、值班工作和阅览室的整理、收集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金、礼品登记、上报、上缴管理工作。
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国家、外省、市在湾里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领导和区党政代表团出访、考察的外联服务工作。
(三)综合一科(湾里区人民政府法制局)
审核修改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区政府、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向区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稿件的论证工作,并接受区政府的委托提出意见或建议;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办各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区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和区政府规章的具体工作;组织清理区政府规章,编辑地方性法规、规章汇编的正式版本。承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核发、管理和监督使用行政执法证件。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培训工作。
(四)综合二科(湾里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协调、联系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跟踪调查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设;负责组织推进全区企业资本经营及上市工作,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参与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集团的论证、审核工作;调查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有关工作。
负责办公室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订具体的学习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制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综合改革实施要点;按程序和权限审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设立;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方案和相应的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研究;负责组织经济体制改革的干部培训及教育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