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区林业局,为区政府主管林业、果业、农垦工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果业、农垦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林业、果业、农垦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林业、果业、农垦经济体制改革,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法令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工作。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实施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管理国家、省、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和药用林以及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以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负责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监督木竹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管理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五)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发展,管理林区公路。
(六)指导林业、农垦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对林业产业和农垦实行宏观管理;监督管理国有林业、农垦资产。负责全区林业、农垦统计工作。
(七)制定全区果业工程发展规划,提出工作重点和资金使用方向,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指导,为果农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八)协调全区农垦的内外关系和重大问题;指导全区农垦体系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九)制定全区林业、农垦干部职工培训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林业农垦科技和人才的培训工作;指导林业、农垦系统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十)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一)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农村绿化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农村公民义务植树和乡(镇)、部门造林绿化。
(十二)承办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编制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的指挥方案,参与组织扑救重大、特大森林火灾;负责全区森林火灾的调查统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火灾案件;协调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林业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稿的起草和文秘、信息、信访、档案、保密、保卫、催办、查办等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承担区人大建设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局党委有关决定,布置落实党委的各项工作;协助党委抓好本系统党组织建设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及各项党务工作;协助党委管理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承担干部考核、考察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奖惩、社会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的人才培训、职工教育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和离岗退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组织编制全区林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汇编全区林业、农垦财务、统计报表;负责重点林业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负责全区林业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各项财政资金、专项资金、专项贷款及区级林业资金的管理;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林业、农垦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区林业、农垦会计和统计工作,承办会计、统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全区农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对全区农垦和森工产业实行宏观指导;指导农垦和森工产业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协调全区农垦、森工产业的内外关系和重大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垦和森工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拟订农垦科技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研推广项目,负责全区农垦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场的城镇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的管理人员培训;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二)造林经营科(果业生产办公室)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抚育改造、封山育林以及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竹林和药用林、风景林的培育和发展;组织管理国家、省、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组织国内外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及推广,组织指导林木种苗生产;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
制定全区果业生产规划、组织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指导,为果农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部分具体工作;拟定全区农村公民义务植树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全区农村公民植树造林和荒山造林工作。
(三)林政资源保护管理科
组织指导森林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监督植树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按上级批复向乡、镇、国营林场下达年度森林总采伐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监督木竹的凭证采伐与运输;指导林地、林权的管理并依法承办征、占用林地的核准工作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管理、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协调、督促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指导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指导森林、野生动物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负责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的具体工作。
湾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承办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编制全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编制扑救森林火灾预算的指挥方案,参与组织扑救重大、特大森林火灾;负责全区森林火灾的调查、统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火灾案件;协调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重大问题。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