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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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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名称:南昌市湾里区信访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乡、镇、街办和区直单位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三)协调处理跨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市来区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区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四)研究、起草有关本级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本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全区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五)了解并掌握全区信访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信访局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统计、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工、妇、计划生育和政治、思想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事务。
  (二)来访接待中心。负责接待来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协调、交办处理上访人员所反映的问题;协助市信访局做好赴市上访人员的工作;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向乡镇、街办和区直部门通报来访情况;督办重要的来访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危害社会秩序的来访人员收容遣送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服务工作;对全区接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负责办理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人世间群众来信中的重要信息;向有关部门通报来信情况,督办重要的来信案件,对全区办理人民来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和有关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负责对全区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的督办、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反映信访动态及开展信访综合调研;负责做好信访法规条例的宣传及做好信访工作的经验总结与交流;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和法规草案;负责全区信访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四、办公地址:湾里区工农路63号(区政府大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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