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08年11月6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对个人购买湾里普通商品房的(二手房除外),其缴纳的契税由区财政全额补贴。此前已签订销售合同并交纳首付款,但未办理所有权证手续的,不予补贴。
2、具体补贴方法为购房人在向开发商交纳购房款时,采取直接补贴的办法,即:开发商先行代购房人缴纳相应契税,然后由开发商集中向区政府提出补贴申请(附上区财政局核实的材料),区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区财政予以补贴。
二00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