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监督电话:3760567 责任部门:区就业局培训科 办事地点:湾里区统一办证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378511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事依据:洪府发[2006]8号文 办理对象: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破产关闭需要安置的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其它城镇失业人员。 4、县以上城镇集体企业。 5、“零就业”家庭成员。 申报材料:单位下岗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1寸彩照、档案复印件、社保花名册。如双下岗职工还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双方下岗证明。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