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人事代理 监督电话:3763133 责任部门:人才交流中心 办事地点:南昌市湾里区人幸福路262号 联系电话:3761238 办理时间:周三上午8:00―12:00 办事依据:人发[1996]118号、赣组字[2002]102号、赣人发[1998]25号等 办理对象: 一、单位: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注册颁照或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 个人:各类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各种方式离开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他流动人员。 办事流程: 一、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1、提供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合法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存档。 2、填写《委托人事代理单位情况登记表》、签订《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3、提供聘用人员离开原单位的材料和现单位录、聘用材料,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 4、经我中心审查档案后,办理聘用人员存档手续,签定《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二、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1、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同意调动函、派遣证、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除名的有关文件等); 2、由我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商调函; 3、经我中心审查档案及相关材料并确定材料齐全后,签定《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办理个人事代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