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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办理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区人劳和社保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0 8: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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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
  监督电话:3763133
  责任部门:区人劳和社保局综合科
  办事地点:南昌市湾里区幸福路262号
  联系电话:376123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办事依据:民发(1980)5号、赣人(1980)18号、赣人字(2005)53号
  申报材料: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三份;死者档案;死亡证、火化证及复印件;申请人申请书;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居委会证明;若死者配偶有收入的应当附送配偶收入证明。
  办理程序:
  1、经办人员初审;
  2、分管局长审核;
  3、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办理时限:每周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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