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办理
监督电话:0791-3760050
责任部门:湾里区交通局
办事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通窗口
联系方式:0791-376566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交通部2005年10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事流程:受理、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办理时限:20天
收费标准:
小客车(20座以下含20座)
1、100KM以下(含100KM),4元/月•座
2、100KM以上,6元/月•座
大客车(20座以上不含20座)
1、100KM以下(含100KM),3.5元/月•座
2、100KM—200KM(含200KM),5元/月•座
3、200KM以上,5.5元/月•座
收费依据: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交通局,洪价费字(1998)71号、洪价通字(199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