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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或干部职工调动落户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4 1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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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类人才落户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我市紧缺专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各类管理人才,经市人事、劳动部门或高新技术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批准,应聘到市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工作要求落户的,经市人事、劳动部门或高新技术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批准,持聘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原始学历证书,人事代理合同书和技术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及市人事、劳动部门或高新技术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证明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落户。硕士生凭原始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直接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落户。
  (2)干部职工调动落户
  凭县级以上人事或劳动部门的调令,调动人员工作情况登记表,调入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调入人员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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