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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
区公安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4 11: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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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购买或以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安居工程房或优惠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可解决房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共同生活的未婚未婚成年子女落户。购房落户凭房主申请报告,房主或直系亲属原户口所在地乡、村证明或户籍证明,房屋产权证、商品房购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原件,房主或其直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如购两套成套商品房的面积可相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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