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之窗 > 办事指南 > 面向市民 > 户口 > 正文


农转非户口落户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4 16:24:50
【字体: 关闭

  (1)直系亲属投靠
  直系亲属投靠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三种。
  ①夫妻投靠:结婚满五年,且在配偶所在地居住满三年以上,凭投靠人乡、村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被投靠配偶单位证明或落户地街办乡、镇证明,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结婚、居住年限以结婚证、暂住证领取时间为准,超计划生育小孩的母亲,自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能农转非;
  ②子女投靠:应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凭父母申请落户报告,父母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街办证明,投靠人乡、村证明或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父母结婚证、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办理。
  ③父母投靠:应是父亲满60周岁或母亲满55周岁,有一方达到均可。凭本人或子女的申请落户报告,投靠人的乡、村证明或派出所的户籍证明,被投靠人的单位或居委会、街办证明,父母结婚证,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
  (2)旁系投靠
  旁系投靠分未成年人投靠和孤寡老人投靠二种。
  ①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必须是父母双亡或父死母改嫁等特殊原因需来我市投靠旁系亲属的,凭县、市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殡葬证明或交通肇事证明或街办、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原件,双方单位或街办、乡、镇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投靠人的户籍证明。双方户口本、被投靠人身份证办理。
  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来我市投靠旁系亲属的,凭原户口所在地街办、乡、镇出具确系孤寡老人的证明和赡养公证书或经单位或街办、乡、镇鉴证的赡养保证书。双方单位或街办、乡、镇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投靠人乡、村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
责任编辑:

【字体: 关闭


  • 上一篇文章: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非农业户口落户须知

  • 首页 魅力湾里 政务之窗 投资湾里 梅岭揽胜 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