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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区建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4 12: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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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91号令
  办事程序    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受理人审查材料 → 报窗口首席代表审核 → 报局领导审批 → 核发施工许可证
  申报材料   
  (一)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立项批复、资信证明;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
  5、建筑、安装、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副本;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
  7、项目监理合同(附单位、人员资质);
  8、设计文件审查批准文件;
  9、建设单位交纳农民工保障金凭证(赣劳社劳[2005]13号);
  (二)施工单位提交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证书、1寸照片、身份证号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单位交纳农民工保障金凭证(赣劳社劳[2005]13号)。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查。
  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二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施工单位交纳施工管理费6‰
  收费依据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行字(1996)第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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